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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全国武术国家级非遗八极拳传承发展交流大会的函
2023-10-10 返回列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有关院校,各武术之乡和武术组织:

为推动我国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兹定于2023年7月27日至8月1日在河北省沧州市举办首届全国武术国家级非遗八极拳传承发展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河北省体育局、沧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中心、河北省武术协会、沧州市体育局、孟村回族自治县。

三、活动时间

2023年7月27日至8月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八极拳传承发展研讨会

研讨武术国家级非遗八极拳在新时代的文化交流、技法传承和推广发展,以及传统武术文化传承与弘扬、武术产业融合与发展、科技助力传统武术等内容。

1.主旨报告

拟邀请武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著名专家学者等做论坛主旨报告(每个报告30分钟)。

2.专题交流

非遗保护、武术研究等行业专家学者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交流,深入探讨武术非遗的传承保护和推广。

(二)八极拳比赛

举办八极拳个人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和展示项目的交流,赛事规程等详见附件。

(三)传统武术主题展览

地点:沧州市会展中心

期间进行国家级武术类非遗项目专场展览和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武术非遗项目的历史沿革、拳谱技法、兵器收藏、申遗实物等。展览和展示设最佳保护奖、优秀保护奖、创意奖等奖项,经专家评定后颁发荣誉证书。

(四)八极拳文化体验

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

深入国家级非遗八极拳保护地,体验八极拳有关的历史、人、物、场景、仪式、八极拳技法等,体悟武术文化精髓,感受浓厚武乡氛围,领略武术文化内涵。

五、报到

(一)请参会人员于7月26日报到。

(二)请参会人员于7月20日之前,务必将抵达沧州的具体日期、车次、人数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待。

六、经费

(一)研讨会特邀嘉宾费用由主办方承担,赛事参加人员往返交通、食宿、医药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人员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陈晓卉

联系电话:010-649124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二)首届全国武术国家级非遗八极拳传承发展交流大会组委会

地     址:沧州市朝阳路7号沧州市体育局

联 系 人:马文艳  13333368907  

联 系 人:薛振东  15832744007

联系电话:0317-2101983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和公众号。

 

附件:1.首届全国武术国家级非遗八极拳传承发展交流大会竞赛规程.docx

附件:2.首届全国武术国家级非遗八极拳传承发展交流大会责任声明书.pdf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


首届全国武术国家级非遗八极拳传承发展交流大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8日至8月1在河北省沧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河北省体育局、沧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中心、河北省武术协会、沧州市体育局、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和武术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拳术:八极拳(单打)、八极小架、四郎宽拳、行劈拳八极拳术套路

2.器械:春秋刀、提柳刀、六合大枪、六合花枪、行者棒、八棍头、纯阳九宫剑等八极拳器械套路

(二)对练项目

八极对接

(三)集体项目

1.集体拳术

2.集体器械(含徒手与器械)

(四)展示项目

1.传承人展示:八极拳拳术或器械。

2.拆招展示:八极拳技法使用。(报名时请报送具体动作名称和拆招讲解文稿)

3.实战展示:八极拳实战(邀请队伍)。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1项器械。可兼报对练、集体项目和展示项目。

(三)每队对练项目编组限2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人数少于6人不予报名。

(五)传承人展示每队可报1-2人展示。拆招展示项目编组3人,2人完成项目,1人解说,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实战展示为双人对抗。

七、竞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版)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完成套路时间:

1个人演练时间不超过2分钟。

2.对练项目不少于50秒。

3.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

4展示项目中传承人展示和拆招展示时间2分钟,实战分两局展示,每局时间2分钟。

(三)集体项目须配音乐(自备音乐,MP3格式)。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出现说唱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四)展示项目要运用八极拳的技击特点,体现出攻中有防,防中寓攻的特点,具体要求和评分办法另行通知。

(五)年龄分组:

1.年龄组别:

少年儿童组(A组):17周岁以下(含17周岁,200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青年组(B组):18周岁至39周岁(198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中年组(C组):40周岁至59周岁(1964年1月1日-1983年12月31日);

老年组(D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196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2.对练项目、集体项目,以及展示项目中的传承人和拆招展示均不分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传承人展示(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系统习练八极拳且具有影响力的传承人,报名条件详见报名表)。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最佳传承奖20%、优秀传承奖30%、传承奖5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对练项目

录取比例和奖励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集体项目

按拳术类、器械类(徒手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最佳传承奖20%、优秀传承奖40%、传承奖40%,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四)个人全能:前八名(颁发奖杯)。

成绩计算:按各年龄分组参加拳术、器械及对练三项的运动员录取个人全能,按三项参赛成绩的得分总和计算。

(五)展示项目:传承人展示作为评选八极拳名家的技术评定依据,展示成绩为实际参赛人数前10%的传承人获得八极拳名家评选资格(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拆招和实战展示录取比例和奖励办法同个人项目。

(六)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九、报名

(一)报名网址:http://ctwushu.justtool.com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24时。  

(三)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留队备查。逾期者不予受理。

(四)各队须于报名时将以下材料邮寄至组委会,如无法提供相关资料,一律不允许参赛。

(1)运动员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责任声明书;

(4)人身意外保险单(责任免除条款中不得包含武术比赛)。

十、报到

(一)请各队于7月26日到大会组委会指定的宾馆报到并办理报到的相关手续,领取参会证件及资料。报到时请各队领队收集好本队所有人员身份证在酒店报到处办理住宿。

(二)请各队于7月20日之前,务必将抵达沧州的具体日期、车次、人数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待。

(三)报到时报送健康证明(赛前15天内的《体检证明》)。

(四)交通路线

乘坐火车到沧州火车站、高铁西站——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前往指定酒店。

组委会设有接站车,如需接站请务必提前告知乘坐车次、到站时间。

十一、经费

(一)参赛人员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食宿、医药等费用自理。

(二)食宿费标准:

每人每天人民币240元,五天共计人民币1200元。

沧州本地参赛运动员,如果不选择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需交参赛服务费200元/人。

请各队将以上款项一次性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推迟报到及提前离会者,不予退办食宿费用。

(三)报到时,请各队出具银行汇款凭证,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至组委会,组委会将根据缴纳金额提供宾馆食宿票据。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陈晓卉

电  话:010-649124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二)首届全国武术国家级非遗八极拳传承发展交流大会组委会

地  址:沧州市朝阳路7号沧州市体育局

联 系 人:马文艳  13333368907  

联 系 人:薛振东  15832744007

联系电话:0317-2101983

 十四、其他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7月27 日09∶00按时参加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任缺一项均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健康状况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对项目和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7月27 日09∶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七)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参赛。服装、器械自备。

(八)各代表队名称要求在10个汉字以内,不许带有中国、中华等字样。对超过10个汉字的队名,组委会有权对运动队名称进行删减。

(九)规则和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术协会。

(十)规则和规程可登录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www.wushu.com.cn。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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