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9年5月24日至26日在中国江苏省徐州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江苏省体育局、徐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江苏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江苏省武术协会、徐州市体育局、徐州市武术协会。
四、参加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武术之乡;
承认并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
承认并遵守国际武术联合会章程的各国家或地区武术团体、武术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自选项目
1.长拳类: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太极拳、太极剑。
(二)规定项目
1.长拳类(第一、第二、第三套国际竞赛套路):
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第一、第三套国际竞赛套路):
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
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第三套太极拳、太极剑国际竞赛套路;
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太极(八法五步)。
(三)传统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其它传统太极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形、地术拳、其它南拳项目(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华拳、炮拳、红拳、花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其它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它单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3.对练(不设年龄组别)
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4.集体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器械混编)。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医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随队人员若干。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1项,限2人或3人编组,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人数少于6人不予报名。
(五)境内组各队可申请参加团体赛,性别和年龄组别不限,人数不得少于15人(含15人),并需要参加集体项目。境外组不设团体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2012年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完成套路时间:
1.传统拳术、器械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自选和规定拳术、器械不少于1分20秒钟。
3.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对练不少于40秒钟,太极拳对练不超过3分钟。
6.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
(三)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每增减一个动作或每改变动作一次,均扣0.1分,累计扣分。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四)集体项目须配音乐(自备音乐,MP3格式)。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出现说唱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五)个人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A组):11岁和11岁以下(2008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B组):12岁至17岁(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青年组(C组):18岁至39岁(198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中年组(D组):40岁至59岁(1960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者);
老年组(E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
按各单项年龄组别和男女组别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二)对练项目
按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办法同上。
(三)集体项目
按拳术类、器械类(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获奖牌匾,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四)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同类项目相近年龄组别合并,如仍不足5人,则按不同项目相同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录取。
(五)团体项目
1.录取前六名。第一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5000元人民币,第二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3000元人民币,第三名颁发获奖牌匾和奖金1000元人民币,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获奖牌匾。
2.积分方法: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1分。按各队总积分排列,分值高者列前。若总积分相等,以获一等奖多者列前。若仍相等,以获得二等奖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六)最佳男、女运动员奖
凡获得各单项拳术、器械第一名者(参赛人数在15人以上),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请到编排组申请参加最佳男、女运动员决赛。大会设最佳男、女运动员奖,男、女分别录取前三名,第一名颁发奖杯和奖金5000元人民币、第二名颁发奖杯和奖金3000元人民币、第三名颁发奖杯和奖金1000元人民币。
(七)寿星奖和童星奖
设寿星奖和童星奖。所有参赛运动员中年龄最长者获得“寿星奖”,年龄最小者获得“童星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八)武德风尚奖
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2.报名截止时间:4月22日24∶00前。
3.请各参赛队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到达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邮寄至2019第四届中国·徐州“丝路汉风”国际武术大赛组委会,一份留队备查。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
4.邮寄报名材料时,请一并邮寄以下材料至武术节组委会:
(一)运动员本人2寸免冠照片1张;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责任声明书;
(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中不得包含武术比赛);
(五)健康证明(赛前15天内的《体检证明》)。
5.各队名称要求在10个汉字以内,对超过10个汉字的队名,组委会有权对其进行删减。
(二)报到
1.请各队于5月22日18:00前到江苏省徐州市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如需接站,请务必于5月15日之前,将抵达徐州市的具体日期、车次、人数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告知组委会接待组,以便接待。
十、经 费
(一)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请于报名时,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费用包含食宿、会务、参赛、宾馆至赛场交通、大会统一安排的游览活动等)。汇款时请备注参赛人姓名和身份证后四位(例:“张三 1234”)。不接受现场缴费。
(二)费用标准
1.国内队伍标准:每人每天240元人民币,五天共计1200元人民币。提前报到、推迟离会者,自行安排食宿。推迟报到、提前离会者,不予办理退款。
2.境外队伍(含港澳台地区)标准
A标准:三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 45 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 60美元。
B标准:四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 55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 70美元。
C标准:五星级宾馆:标准间每人每天65美元;单人间每人每天 80美元。
3.徐州本地不随大会统一食宿的参赛队每人须一次性缴纳会务费300元。
(三)汇款帐户
户 名:徐州市武术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市解放南路支行
账 号:4975 6586 9277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联 系 人:陈晓卉
联系电话:86-10-64912172
传 真:86-10-64912172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二)第四届中国·徐州“丝路汉风”国际武术大赛组委会
联 系 人:柳 建(13905218907)、张本云(18052155001)
联系电话:86-10-0516-85827066
传 真:86-10-0516-83858936
电子邮箱:xzswsydxh@126.com
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256号
邮 编:221009
十三、其 它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5月23日上午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并签署责任声明书。任缺一项者,均不得参赛。需委托大会办理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责任声明书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比赛服装和器械自备。必须穿着武术传统形式的武术服装和武术鞋。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七)报到后,请各队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对编排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5月23日9∶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提出申请的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符者,不予更改。
(八)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项目者,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向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人民币200元。
(九)5月24日8∶30将在比赛场馆举行开幕式,请各队准时参加。
(十)5月26日下午在比赛场馆举行颁奖仪式,将颁发最佳运动员奖、团体名次奖、武德风尚奖(所有奖金将以现金形式颁发)。请各获奖队和个人准时参加。
(十一)此规程、报名表和规则可登录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wushu.com.cn)和徐州市武术协会官方网站(www.xzwsxh.com)下载。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