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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东盟武术节竞赛规程(国内组)
2023-10-10 返回列表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11月10日至12日在广西梧州市藤县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广西武术协会、中国-东盟武术交流基地、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中共藤县委员会、藤县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藤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主管部门)、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类学校,各武术之乡;

承认并遵守中国武术协会章程的境内武术组织。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自选项目

(1)长拳类: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太极拳、太极剑。

2.规定项目

(1)长拳类(第一、第二、第三套国际竞赛套路):

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

(2)南拳类(第一、第三套国际竞赛套路):

南拳、南刀、南棍。

(3)太极拳类:

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

第三套太极拳、太极剑国际竞赛套路;

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太极(八法五步)。

3.传统项目

(1)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其它传统太极拳(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洪拳、蔡李佛、地术拳、鹤拳、其它南拳(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其它传统拳术(报名时请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2)传统器械

单器械: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它单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钺、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二)对练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含徒手与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不设年龄组别)

集体拳术、集体器械(含徒手与器械)。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20名(男、女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

(三)每队限报对练1项。

限2人或3人编组,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

(四)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男、女可混合编组,不设年龄组别。人数少于6人不予报名。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版)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完成套路时间:

1.自选和规定项目不少于1分20秒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传统项目和展示项目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3.太极拳项目3~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器械项目2~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5.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钟(太极拳对练2至3分钟)。

6.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

(三)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每增减一个动作或每改变动作一次,均扣0.1分,累计扣分。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四)集体项目须配音乐(自备音乐,MP3格式)。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出现说唱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由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五)自选项目设男、女组别,不设年龄分组。

(六)规定项目和传统项目年龄分组:

儿童组(A组):11岁和11岁以下(2008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B组):12岁至17岁(200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青年组(C组):18岁至39岁(198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中年组(D组):40岁至59岁(1960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者);

老年组(E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九、成绩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

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

(二)对练项目

按拳术和器械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集体项目

按拳术类、器械类(徒手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设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获奖牌匾,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四)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同一项目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录取。各项目实际参赛人数在1人时,取消该项目。

(五)如果单个项目参赛人数超过60人,无法在一个单元完成时,将通过抽签进行分组比赛与录取。

(六)设“武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主要依据文明礼仪、参赛人数、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另见评选办法。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网站:ctwushu.justtool.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24时。

3.请参赛队于截止时间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留队备查。逾期者不予受理。

4.邮寄报名材料时,请一并邮寄以下材料至赛会组委会:

(1)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责任声明书;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中不得包含武术比赛)。

(二)报到

1.裁判员、运动队于11月8日18:00到广西梧州市藤县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报到时报送健康证明(赛前15天内的《体检证明》)。

3.交通路线:

----乘火车到藤县。

----乘飞机到梧州长洲岛民用机场再转车至藤县。

----乘飞机到南宁吴圩机场,在南宁火车站或南宁东站转乘动车至藤县。

4.请各队务必于11月1日之前,将抵达的具体日期、车次、人数传真或邮件形式告知组委会,以便接待。

十一、经费

(一)参赛人员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往返交通、食宿、医药等费用自理。

(二)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240元,五天合计1200元。请各队将以上款项一次性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推迟报到及提前离会者,不予退办食宿费用。

(三)藤县本地不随大会统一食宿的参赛队,每人一次性缴纳赛事服务费200元人民币。

汇款具体信息见补充通知。报到时,请各队出具银行汇款凭证,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至组委会,组委会将根据缴纳金额提供宾馆食宿票据。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由中国武协选聘。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编:100029

联 系 人:陈晓卉

  话:010-6491 2172(兼传真)

(二)第五届中国-东盟武术节组委会

联 系 人:蒲新文、谢海雁、潘白晶、周燕红

联系电话:15077175122/0771-4850203/4802569/4804245

传真电话:0771-4804245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1欧亚梦都写字楼7楼702 广西南国体育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530031

电子邮箱:gxngty@126.com gxwxdwb@163.com

十四、其它

(一)请各队领队和教练,于11月9日上午09∶00按时参加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任缺一项均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健康状况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对项目和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11月9日09∶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提出申请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相符者,不予更改。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六)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七)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参赛。服装、器械自备。

(八)各队名称要求在10个汉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世界、国际、中国、中华等字样。

(九)规则和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术协会。

(十)规则和规程可登录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www.wushu.com.cn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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