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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太极拳网络大赛 ——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比赛规程
2023-10-10 返回列表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武术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协会,各有关体育院校,相关技术支持单位。

二、参加对象

全球太极拳爱好者。

三、报名、比赛时间(北京时间)

在线报名:2020年6月25日0时至2020年7月14日24时。

上传视频:2020年7月5日0时至2020年7月19日24时。

网络投票:2020年7月20日0时至2020年8月3日24时。

专业评判: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8日。

成绩公告:2020年8月8日。

申诉受理:2020年8月9日24时前。

四、比赛分组

(一)比赛设境内组和境外组(含港澳台地区)。

(二)年龄分组:

A组:11岁以下(含11岁)(2009年1月1日以及之后出生)。

B组:12~17岁(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C组:18~39岁(198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D组:40~59岁(1961年1月1日至1980年12月31日出生)。

E组:60岁以上(含60岁)(1960年12月31日以及之前出生)。

五、比赛办法

(一)观众通过中国武协官网、手机端和微信公众号在线投票,每位用户、每个IP地址每天只能投一票。

(二)男、女各年龄组别按照报名人数、演练水平和网上投票情况,分别录取一定比例进行线下评判。

(三)线下评判按照中国武协武术协会审定的2012年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完成套路时间

1.A组运动员的比赛套路完成时间不超过6分钟。

2.B~E运动员的比赛套路完成时间为5~6分钟。

(五)裁判长扣分

1.凡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不足规定时间在5秒钟以内(含5秒钟),扣0.1分;不足规定时间超过5秒钟,在10秒钟以内(含10秒钟),扣0.2分;不足规定时间达10秒钟以上,扣0.3分,最多扣0.3分。

2.运动员未按规定套路顺序演练、增减或改变动作,每出现一次,均扣0.1分,累计扣分。

3.如运动员对参赛作品进行配乐,凡音乐中出现唱词(含说唱)者,扣0.1分。

(六)得分相等的处理

得分相等时,网上得票数多者名次列前。

六、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境内组和境外组分别录取。

(二)男、女各年龄组别按照线下评判人数的20%、30%、50%分别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电子证书,授予所有参赛者电子参与证书。末尾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境内组和境外组均设“最高人气奖”,授予观众投票数最高者“最高人气奖”电子证书。

(四)比赛成绩、录取名单和在中国武协中、英文官方网站分期发布,各组别男、女一等奖获得者的参赛视频在中国武协中、英文官方网站进行展播。

(五)进入赛事官网,登录并下载、打印电子获奖证书、电子参与证书。

七、裁判员、仲裁委员会

邀请裁判员和仲裁进行线下评判和仲裁。裁判员、仲裁委员会选派和职责按照规则执行。

八、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范围与内容:仅限于裁判长对运动员本人的扣分,内容包括如下:

(1)裁判长对运动员完成套路时间不足的扣分。

(2)裁判长对运动员未按规定套路顺序演练、增减或改变动作的扣分。

(3)裁判长对运动员配乐不符合规定的扣分。

2.程序及要求:如果运动员对裁判长对其本人的扣分内容有异议,必须在2020年8月9日24时(北京时间)前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同时缴付1000元人民币(境外组200美元)申诉费。一次申诉仅限一项内容。

受理申诉的电子邮箱:shehuiwushu@sina.com.cn。

(二)仲裁

1.仲裁委员会接受运动员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变裁判结果。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九、报名

1.报名方式。参赛者可通过中国武协官网、手机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详见《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比赛参赛指引》。

2.具体要求:

(1)必须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否则不能完成提交。

(2)按照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参赛作品。

(3)上传的参赛作品长度不超过6分钟,必须是横版拍摄的MP4或MO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应低于300MB。画面清晰,图像稳定。

(4)视频内容应包括演练前行抱拳礼、有起势和收势的完整套路、演练后行抱拳礼三个部分。

(5)参赛运动员着装应整洁大方,符合太极拳运动特点。

(6)参赛作品严禁违背社会公德,严禁植入广告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像、图片、图标、旗帜、标语、文字、声音等。

十、其他

(一)本赛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中国武协负责对本赛事的监督和管理,有权对违反中国武协有关规定的参赛者做出取消参赛资格的决定。

(三)参赛者刷票买票,冒用他人视频报名参赛,或报名提交的参赛作品与比赛项目和视频要求不符,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者录制参赛视频须遵守本人所在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演练和录制。

(五)本规程由中国武协负责解释。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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